海南档案整理扫描价格
海南档案整理扫描价格因多种因素而异,包括档案数量、复杂程度、所需工作量、扫描的页数、分辨率要求和文件格式要求等。以下是对海南档案整理扫描价格的一个综合概述:
一、档案整理费用
* 基本费用:档案整理包括对档案文件进行整理、分类、编号等工作的费用。具体费用会根据档案的数量和复杂程度而定。例如,海南省档案局询价公告中提到,每件文书档案整理费用不超过8元;而澄迈县财政局公告中则提到,文书档案整理每件不超过10元。
* 其他费用:除了基本的整理费用,还可能包括档案整理盒的费用,如澄迈县财政局公告中提到档案整理盒每个不超过7元。
二、档案扫描费用
* 按画幅计费:海南省档案局询价公告中提到,文书档案数字化按画幅收费,每一张画幅数字化费用不超过0.9元。这种计费方式适用于需要精确控制扫描成本的场景。
* 按页数计费:另一种常见的计费方式是按扫描的页数计费。例如,澄迈县财政局公告中提到数字化加工每页不超过1元。
三、其他相关费用
* 数据处理费用:包括对扫描后的数字化档案进行数据处理和整理的费用,如文件命名、索引建立、光学字符识别等。
* 存储和传输费用:如果需要将数字化的档案存储在云服务器或其他存储设备上,可能会涉及存储和传输的费用。
* 档案保密与安全费用:如果对档案有保密和安全要求,可能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来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如采取加密措施、访问权限管理等。
四、影响因素
* 服务提供商:不同的服务提供商可能有不同的定价策略和服务质量,因此价格会有所差异。
* 项目规模和要求:项目规模越大、要求越高,价格通常也会相应增加。
* 地区因素:海南地区的人工成本、设备和技术投入等也可能对价格产生影响。
五、建议
在选择档案整理扫描服务提供商时,建议企事业单位与多家服务商进行详细沟通,了解清楚具体的费用项目和计费方式,以便明确预算并避免后期产生不必要的费用争议。同时,也可以参考市场行情和服务商的报价,以及考虑服务商的规模、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等因素来做出决策。
综上所述,海南档案整理扫描价格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和评估。
海南省档案馆收藏1200余枚珍贵印章
记者 张茜翼
近日,在海南省档案馆,管理员们在对1249枚珍贵的印章进行整理归档。这批印章时间跨度从1950年海南解放,至1988年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来源于建省前所撤销的各党政机关、社会组织、企业和事业单位等。它们见证着海南历史发展的脉络。
“这些印章至今都还保存完好,实属难得。”海南省档案馆调研员陈继齐说,现档案馆所征集到的这些印章,档案内容丰富,制作材料多样。
在库房中,各类印章被存放在划分了小格的档案柜中,有刻着“海南军政委员会”、“中国共产党海南岛区委员会”等字样,还有“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托幼办公室”、“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妇女联合会”等字样。
陈继齐告诉记者,这些印章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海南不同时期的政权建设、经济建设、公共事业和文化事业建设状况,对机构演变、历史研究、档案考证、收藏和鉴赏等方面有着特殊的历史价值和意义。
这些印章没有统一的形状,材料以木质和角质为主,印面则多由铁、铜等金属所造。据了解,印章样式有着严格的规定。印章多以圆章为主,而专用于文件证明的印章,则是长方形的。
陈继齐说,“海南军政委员会”是这一批年份最早、最为珍贵的印章之一。
《海南省志·建置志》中记载,1950年5月1日,海南岛全境解放。同年5月,海南军政委员会成立,是海南最高地方政权机关。1951年4月22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广东省人民政府海南行政公署,驻在海口市海府路59号。原海南军政委员会职权逐步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海南行政公署所取代。成立初期,广东省人民政府海南行政公署使用海南军政委员会的印章。
刚解放的海南,急缺人才。据省档案馆的档案记载,当年海南军政委员会向广东省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海南的政权干部在数量上不算太少,但在质量上与应付工作的要求差得太远,最缺的是中间层科级干部”,“主要负责干部已初步确定,科长级干部尚缺半数以上”。
随后,华南分局选派了部分领导能力强、政策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厅局级干部和处科级干部,支援海南新政权建设。档案对华南分局派人支援海南也有记述,“以原琼崖临时人民政府为基础,加上从广州调来一百多干部,建立起军政委员会的初步机构。”
据陈继齐介绍,“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地方委员会”这枚印章也十分珍贵。“这一枚印章的使用,见证了中国共产党对少数民族工作的重视。“
记者翻阅史料,发现在《中国共产党海南历史(第二卷)》中记载:1949年,琼崖区党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政策,将海南岛五指山腹地的白沙、保亭、乐东和琼中四县划为琼崖少数民族自治区,同时设立中共琼崖少数民族自治区工作委员会。
党中央十分关心海南岛的少数民族,1951年,中央政府中南民族访问团共召开7次慰问大会,到会的黎、苗、回族群众约10万人。访问团赠送给黎、苗、回等民族群众大批礼品,并深入到黎、苗、回各民族村庄,调查有关政治、经济、文教等方面情况,研究各民族语言、音乐、舞蹈,收集民歌、民间故事。1952年,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设立,中共中央批准成立中共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地方委员会。1955年,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改为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
随着历史的变迁,1987年底,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随海南建省被撤销。
如今,档案管理员将印章档案进行清洗,去除印章上的油泥、污物、锈斑等,这一批印章档案已经基本归档完成。作为海南的珍贵档案,省档案馆在整理归档后,或将制成印谱,让更多人鉴赏、知晓这一档案资料。(完)
2023海南省个人档案可以网上查询吗?
海南省个人档案查询服务已上线,通过海易办APP或小程序,公众可以方便地获取相关信息。该平台致力于覆盖全省范围内流动人员的档案存放情况,提供全面详实的数据支持。
用户只需输入姓名等基本信息,即可在线查询个人档案的具体存放位置。若需进一步确认,还可以直接拨打档案存放地的联系电话,与工作人员取得联系,进行详细核实。
海南省内各大城市的档案存放点信息如下:
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位于海口市美兰区和邦路3号,办公电话为;
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档案中心设在海口市美兰区嘉华路2号,办公电话为;
海口市人才劳动力交流服务中心同样位于海口市美兰区嘉华路2号,办公电话为。
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位于三亚市迎宾路189号,办公电话为;
儋州市就业服务中心设在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三楼,办公电话为。
琼海市就业局位于琼海市爱华东路劳动幸福街内进200米,办公电话为;
文昌市就业局位于文昌市文城镇文蔚路55号,办公电话为;
万宁市就业服务局位于万宁市万城镇纵一路北端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公电话为。
东方市就业服务中心位于东方市东方大道北九龙路17号,办公电话为;
五指山市就业服务中心位于五指山市通什镇通畅路,办公电话为。
乐东黎族自治县就业局位于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江北新区尖峰路5号,办公电话为;
澄迈县就业局位于澄迈县金江镇椰岛大道,办公电话为;
临高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位于临高县临城镇市政大道怡澜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二楼,办公电话为。
定安县就业服务中心位于定安县政府第二办公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办公电话为;
屯昌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位于屯昌县环东1路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办公电话为。
陵水黎族自治县就业局位于陵水黎族自治县陵黎大道2号,办公电话为;
昌江黎族自治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位于昌江黎族自治县和谐西路城北社区五楼,办公电话为。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位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亭大道芙蓉小区,办公电话为;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位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海榆路新区人才劳动力市场大楼4楼,办公电话为。
白沙黎族自治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位于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滨河北路33号,办公电话为。
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才交流中心位于洋浦经济开发区就业局,办公电话为。
海南省人民政府部门管理机构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包括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食品等的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监管,保障公众健康安全。
海南省物价局承担全省价格政策研究、价格管理、价格监督检查、价格服务等工作,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全省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申请、审查、授权、保护、运用等全过程管理。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作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机构,负责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账户管理等工作,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
海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负责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和执法,包括道路秩序维护、交通事故处理、交通违法查处等工作,保障道路安全。
海南省考试局负责全省各类教育考试的组织、实施、管理、监督工作,包括高考、研究生入学考试、职业资格考试等,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公开。
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作为社会保险的管理机构,负责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待遇支付、基金管理等工作。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作为人力资源管理机构,负责人才的引进、培养、评价、流动等,促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海南省财政国库支付局作为财政资金管理机构,负责政府预算执行、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会计核算等工作,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海南省盐务局作为盐业管理机构,负责全省盐业的生产、经营、销售、储备等环节的管理,保障盐业市场秩序和盐业安全。
海南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作为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全省无线电频率的规划、分配、指配、使用、监测、监督检查等工作,保障无线电通信的安全、高效、有序运行。
海南省乡镇企业管理局作为乡镇企业发展管理机构,负责乡镇企业的培育、指导、服务、监管等工作,推动乡镇经济的健康发展。
海南省粮食局作为粮食管理机构,负责全省粮食的生产、流通、储备、市场调控等工作,保障粮食安全和市场稳定。
海南省法制办公室作为法制工作管理机构,负责全省法制建设、法律服务、法律宣传、法律监督等工作,推进依法治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海南省政府研究室作为政府决策辅助机构,负责政策研究、决策咨询、政策评估、决策支持等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智力支持。
海南省信访局作为群众诉求处理机构,负责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海南省海防与口岸办公室作为海防与口岸管理机构,负责海防安全、口岸管理、边防检查、出入境管理等工作,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口岸安全。
海南省政府金融办作为金融管理机构,负责全省金融政策研究、金融市场监管、金融风险防范、金融创新推动等工作,促进金融稳定与健康发展。
海南省档案局作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全省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保护等工作,保存历史记忆,提供档案服务,促进社会文化发展。
海南省接待办公室作为接待服务机构,负责接待国内外来访重要人员,提供礼仪服务、会务服务、后勤保障等,展示海南省对外开放形象,促进交流合作。
海南省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省最高地方行政机关,是管理海南省行政事务的省级国家机构,实行省直接管辖市县的体制。1988年4月1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设立海南省,4月26日,海南省人民政府正式成立。
海南省档案馆的历史沿革
海南省档案馆是海南建省后于1988年6月由广东省海南行政区档案馆改称的,建于1958年11月11日,至今已有四十年的历史。在这一历史发展过程中,走过一条曲折而又不平凡的路,经历了初创、撤销和恢复发展三个阶段。1958年至1966年,是海南档案馆的初创阶段。1956年4月1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以后,海南行政区开始建立机关档案工作。1958年11月11日,海南行政区党委,海南行政区公署决定成立广东省海南行政区档案馆,编制专职干部15名,配备馆长、副馆长,这是海南岛解放后设立的第一个专门管理档案工作的机构,并同海南行政区公署办公室档案科合署办公,两个牌子,一套人马,馆址设在海南行政区公署大院。1959年1月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统一管理党、政档案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档案工作体制改革,海南行政区档案馆便改为海南行政区党委和海南行政区公署直属的科学文化事业机构,主要接收和保管海南行政区直属机关的文书档案、长昌煤矿的企业档案以及历史档案6000多卷。人员编制7人,馆址设在海南行政区党委院内。1965年,为了适应备战要求,海南行政区档案馆择址琼中县营根镇,建了700平方米的档案后库,专门存放重点档案。1966年5月到1976年9月,是海南行政区档案馆被撤销的阶段。“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期间,海南行政区档案馆的业务基础工作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机构被撤销,人员被下放或调走,7名专职档案干部调走5名,档案转移到偏远的五指山区琼中县后库存放。1968年,海南行政区档案馆的工作职能归口到当时海南行政区革委会办事组第二秘书办公室管理。1979年至1988年,是海南行政区档案馆恢复和发展阶段。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档案工作有了新的生机。1980年3月18日,中共海南行政区党委,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档案工作会议精神,发出关于恢复和建立海南行政区各级档案工作机构的通知,按照通知精神,恢复了海南行政区档案馆,同时成立了海南行政区档案局。局、馆合署办公,两个牌子,一套人马。局、馆机构共设三个科室,定编12人,日常工作由区党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领导。1980年4月,组织部门任命了何琪之、麦世统、张延泰三名副局(馆)长。1981年和1985年分两期建成海南行政区档案馆大楼一座,共380平方米。1981年馆藏档案资料也从山区后库运回新馆。1983年,海南区直机关机构改革,海南区档案局被撤销,保留海南区档案馆,于1983年9月23日任命麦世统、吴志明、邢贻孔为副馆长。档案馆下设档案管理科,历史档案科和档案业务指导科。1984年,海南区编委决定恢复海党委秘书长直接领导。1986年1月15日,海南行政区党委办公厅和海南行政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出《关于调整我区档案工作领导体制的通知》,将海南行政区档案局(馆)由海南行政区党委办公厅管理划归海南行政区人民政府领导,列入政府编制序列,为海南行政区直属局级(正处)单位。局、馆合一,两个牌子,一套人马。1987年1月10日,海南行政区编委通知海南行政区档案局、馆内设机构由四个科改设为三处一室(档案业务指导处、档案管理处、档案编研处、办公室),编制20人。1988年1月1日实施《档案法》后,特别是1988年4月13日,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根据体制改革的要求,于1988年6月30日成立海南省档案馆,为省直属副厅级事业单位,归口省政府办公厅管理。省档案馆同时挂省档案局的牌子,实行两个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属省政府编制序列,行使省政府档案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指导职能,内设机构三处一室(档案监督指导处、档案管理处、档案编研处、办公室)。档案监督指导处、办公室为局、馆的综合机构;管理处、编研处主要担负档案馆业务工作职能。局、馆配备事业编制31名。1988年7月18日,经海南省工委决定,任命王绥业为海南省档案局(馆)长,同年9月23日任命吴志明为省档案局(馆)副局(馆)长。这一阶段,海南省档案馆的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仅收集、整理档案有3万多卷,其中,原海南区直机关的现行档案一万多卷,被撤销的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机关的档案二万多卷。全馆档案按照规范化的要求编制了全宗,进行了科学系统排列,编制了适应工作需要的较系统的检索工具,为加速海南的开发建设提供利用了大量的档案资料。1995年10月,海南省档案馆新馆建成,新馆库房面积4100平方米,设计馆藏量为100万卷。办公用房和档案馆库全部装备自动报警和消防系统和“1211”自动报警灭火系统、防盗系统以及中央空调系统。新馆的建成,使海南省档案馆业务基础建设进入了迅速发展的新时期。截至1997年底止,局、馆共有职员41人。其中有副研究馆员2人,馆员12人,助理馆员和管理员11人。海南省档案馆,是在广东省海南行政区档案馆的基础上,接收了原广东省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档案馆的全部档案而建立起来的。截至2001年底,海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共196个全宗,排架长度1620米,资料2万余册(件)。由于本馆原是海南行政区的档案馆,档案藏量和种类不太多。清代以前只有少量的明代、清代时期留存下来的历史资料。其中有明正德16年(公元1506年)唐胄编纂的《正德琼台志》、清道光21年(公元1812年)明谊、张岳嵩编修的《琼州府志》等,对编史修志、研究海南历史有比较高的价值。海南省档案馆的档案按所属的历史时期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海南岛1950年5月1日解放为界限,分为解放前和解放后两个部份。解放前的主要有海南革命历史档案和明、清时期的档案资料(方志、家谱、族谱等)、中华民国时期档案资料;解放后主要有原海南行政区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含原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档案。解放前的海南历史档案,主要有两部份。海南革命历史档案,共有3个全宗群,即琼崖区党委全宗群;琼崖东西南北区委、专署全宗群;琼崖各县委、人民政府全宗群。这部份档案形成的时间是1925年至1950年,其内容反映了海南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革命斗争二十三年红旗不倒,进行英勇顽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伟大斗争。这部份档案是研究海南岛第一、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和解放战争的历史非常珍贵的档案史料。民国时期海南历史档案,共有11个全宗群,排架长度145米。主要是国民党海南特区党部全宗;海南特区行政长官公署全宗;广东省第九“清剿”区司令部全宗;琼山县政府全宗;海口市政府全宗;海南、海口市邮电局联合全宗;海南银行全宗;海南铁矿全宗;广东航政局海口办事处全宗;琼崖盐场全宗。这些档案主要记述国民党在海南的各级组织活动情况,同时也有记述日本在海南的暴行等资料。解放后海南区直机关档案(含原自治州直机关的档案)共的156个全宗,排架长度1475米。这部份档案按来源分有党群系统和政府系统。按种类分有文书档案和专门档案。这些档案比较系统、完整地反映了海南解放后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伟大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辉煌成就及经验教训。党群系统,主要包括中共海南区委员会、中共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委员会及其各部、委、办形成的档案;海南(包括自治州)工会、贫协、共青团委、妇联会形成的档案。政府系统,包括海南(自治州)军管会、海南(自治州)革命委员会、海南行政公署、自治州人民政府及其各委、办、局形成的档案。文书档案占整个馆藏档案的69%。其内容主要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华南分局、中南局、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等上级领导机关颁发的各种文电;海南区(含自治州)直属机关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电。专门档案占馆藏档案总数的31%,主要是海南行政区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区共青团形成的案件档案、州直属机关的会计档案,以及人口档案、照片档案很有成等。这部份档案比较系统、完整地反映、记载了海南岛的广大工人、农民、人民解放军和知识分子,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保卫海南、建设海南的伟大事业中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及经验教训。对于工作查考、领导决策,总结经验、科学研究都具有重要的利用价值。资料。主要是海南地方性报刊、图书、地图、文件汇编等。共计有1.68万余册(件),其中特别重要的有海南革命历史资料58册;明、清、民国的海南历史资料2943册(件)。其中有明朝正德十六年(公元1506年)唐胄编纂的《正德琼台志》;清道光二十一年(公元1812年)明谊 、张岳崧编修的《琼州府志》;民国时期的《海南岛志》、《海南岛之现状》、《海南岛新志》、《调查琼崖实业报告》、《琼崖实业调查报告书》和《琼崖建设研究书》以及《抗战纪实》等;解放后有本馆自编或与其他单位、个人合编的档案资料有《海南岛自然概况》、《海南岛自然资源》、《海南岛名胜古迹资料汇编》、《琼崖革命根据地财经税收史料选编》、《海南岛三十年大事记》、《海南行政区国家机构编制文件汇编》、《海南行政区人口资料汇编》、《中央、省(广东省)领导同志视察海南题诗、题词、照片汇集》、《海南岛热带作物文件资料汇编》、《西、南、中沙群岛概况》等;建省后,利用本馆馆藏档案资料,编辑出版了120万字的《海南省况大全》及一批有实用价值的资料。其中有《档案规章制度文件选编》、《档案利用实例汇编》、《组织史》等。
海南省档案馆机构设置
海南省档案馆的机构设置包含多个部门,以确保高效和专业化的档案管理服务。
首先,办公室(机关党委、工会)扮演着核心角色,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以及信息综合工作,包括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以及机要保密任务。此外,他们还负责局(馆)机关及下属单位的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党群管理工作,以及财务管理的部分职责。
业务指导处是规划和指导的中心,负责全省档案事业的发展规划,指导省直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他们对新建档案馆(库)进行审查,并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档案的备案和验收工作,同时处理全省档案年报的统计工作。
法制宣传处专注于档案法制建设,负责起草本省档案规章制度,确保档案法的执行。他们监督检查档案法的实施,处理违反法规的案件,并开展档案的宣传教育活动。
档案管理处是档案资料的主要接收和管理部门,接收并整理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资料,进行鉴定、保管、统计和提供利用服务。
技术处则关注现代化和科技发展,负责全省档案管理的现代化规划和实施,研究和推动档案管理技术的规范化、标准化和自动化,同时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技术保护和计算机管理工作。
音像档案管理处负责省级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的记录,包括照片、录音和录像的采集、整理和归档,以及相关软件的开发和管理利用。
最后,征集编研处致力于收集散落民间的珍贵档案资料,开发档案资源,编写参考资料和编纂档案史料,满足领导机关和社会的需求。
遵照《海南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档案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琼编200229号)和《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省档案局(馆)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琼编201033号)文件的精神,海南省档案局(馆)为省直属副厅级事业单位,归口省政府办公厅管理。省档案馆同时挂省档案局牌子,实行两个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属省政府编制序列,行使省政府档案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指导职能,内设办公室(机关党委、工会)、业务指导处、法制宣传处、档案管理处、技术处、音像档案管理处、征集编研处7个处级机构。